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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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于2015年12月26-27日进行,共有10228名考生报考我校,其中北京地区考生3178人,我校北京考点共设115个考场和2个临时考场,分布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和中财大厦。
  12月25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培训会,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徐淼就考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加以重点梳理,特别说明了《刑法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考违规违法行为的法条和判罚。纪委副书记齐兰要求考务人员要按照中央三严三实教育要求,扎实做好考务工作,强调与以往相比,招生考试舞弊行为除了受到部门法规的处罚外,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史建平副校长要求全体考务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熟悉政策、掌握流程、确保规范,以高度的责任心履行考务职责,并对组织本次考试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综合部署,以确保平安研考。
  考试过程中,主考史建平、副主考马海涛、纪检监察员齐兰全程督导,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巡考工作人员对我校考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全体考务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以考生为本”的理念,认真有序地完成考务组织和监考工作。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在考前及考试过程中,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条幅、展板、黑板板书、监考人员口述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宣传,特别是将《刑法修正案》中组织作弊、替考等内容加以强调。作为北京地区考生人数众多的考点之一,我校严格落实上级教育主管单位的各项考务工作要求。通过启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远程电子巡查系统,确保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我校考点的三级联控。我校涉及研考的主教学楼、中财大厦所有考场以及考务办、试卷保密室均接受上级单位的实时监控。为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所有监考人员均在首场考试前抽签确定监考考场,并严格执行相关监考回避制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