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财政税务学院成立暨地方税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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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23日,我校财政税务学院成立暨地方税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在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举办。我校副校长李俊生,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机构负责人及兄弟院校、多家媒体的相关负责人,财政税务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半场由研究生院院长马海涛主持,副校长李俊生首先发表致辞。他指出,财政与税务始终紧密相连,在大形势下,随着财税学科的发展,财政税务“分久必合”,财政税务学院的成立是大势所趋。他认为,当前中国的财税发展面临着“大国财政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等多方面挑战,作为财税人应积极应对挑战,投身学科建设。他提到,中国的财税圈子就像一个大家庭,而我校财政税务学院会努力打造出一个更好的平台以促进各方交流;他希望大家能以此次新的财税学院成立为契机,直面困扰我国财税实践和理论发展的多方面难题,迎难而上,为“建设一流学科,打造财税中财大学派”而努力。随后,李俊生副校长,马海涛院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罗文光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共同为我校财政税务学院揭牌。
  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对学院的发展历史、机构设置、师资力量、学缘结构、基础理论研究、学术成果、国际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发表专家致辞。他认为,自建国以来,财税学科的发展成长从未止步,他非常感慨能够一路见证这个学科的进步。他说道,财税学科的年轻一代以70后、80后为代表,他们正在逐渐担负起历史使命。每一个财税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后来人的成长保驾护航,使得财税学科能够繁荣发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罗文光首先肯定了财税学科多年来的成果,希望我校财政税务学院的成立能够使财税学科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他说,中央财经大学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向来相互支持,有着友好深厚的关系,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增进交流,共同为财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认为,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两所高校都在为财税学科积蓄能量。多年以来,两校有着良好的关系,在学科建设上相互扶持,共同进步。他表达了对财税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美好祝愿,并阐述了自己对地方税体系构建的见解。他认为,首先应当关注四个“相互适合”,即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建要与中国特色制度相互适合、与经济发展阶段相互适合、与大政方针相互适合、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互适合;其次要解决三大问题,即什么是地方税、地方税系的地位、地方税系的目标,然后再去讨论地方税种、税系的设置。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分享了自己对财税学科的看法。他认为,财税不分家,财税学科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会议下半场,与会专家针对地方税体系构建进行了学术研讨。
  我校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任强对英语系国家、东亚系国家、欧洲大陆的地方税情况进行了介绍,与大家分享了由此引发的启示和思考;副院长何杨阐述了地方税改革的必要性,详细论证了资源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情况。他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来进行方案设计和实证研究。
  与会的兄弟院校代表纷纷发言,与大家分享自己的学术观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以外交和消防为例提出了“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问题。她认为,虽然理论界认为外交应该由中央负担、消防应该由地方负担,但在实践中,事权交叉的现象仍然存在,亟需理论界跟进研究;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孙开认为,应当加强中央事权。面对当下改革现状,他认为,应当对事权与财政事权进行讨论,划分横向、纵向事权,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配置相结合。同时,改革应先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而一般事权与支出责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很有必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院长胡洪曙认为,应当讨论地方政府是否该有主体税、地方政府该以什么税作为主体税两大问题。他引用国外案例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相关分析;江西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李春根认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构建刻不容缓,应当坚持两项原则,即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事权与支付责任改革到位;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姚东旭认为,构建地方税体系应当在有减税的前提下增税,在现行税的基础上进行中央和地方的分配;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对相关研究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做研究应当注重基础性工作,应对相关基础数据情况和基本理论进行仔细核实,认真分析资料。目前地方税体系构建应该从更高角度上进行分析,开阔视野,同时应密切关注政治体制改革,避免以讹传讹。在进行国际比较的过程中,应注意到,中国地方政府通常指“省以下”的“大地方”,这与美国等相对于联邦政府、州政府的小“地方政府”差别很大;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李永友提倡不能只就问题来研究问题,还要从其他角度来分析相关事宜;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王晓杰以河北为例,强调了完善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必要性;广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姚凤民从基础约束性、地方复杂性、经济区域性、事权交织性、治理差异性和税源可获得性六个角度阐述了地方税构建的特殊性;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赵国春认为,构建地方税体制应当结合地方特色,他结合新疆等边疆民族地区的特点讨论了事权支出责任;内蒙古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朱润喜讨论了地方税政管理权,并结合房地产税进行了相关分析。他认为应当因地制宜;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庭如认为,应当进行增税减负,降低总体负担水平,发展、壮大和振兴税收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在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的同时增加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降低企业所得税,以构建“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三足鼎立”的现代税收制度并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李林木认为应该研究财税分权问题;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彭月兰认为应该关注电商等新兴领域的增税问题,以维护税收公平;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石绍斌认为,构建地方税体系的首要目标应该是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其次才是筹集财政收入;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财政管理系主任李克桥针对财源分享转移、主体税种构想、地方立法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哈尔滨商业大学税务学院院长蔡德发、厦门大学财政系教授陈工表达了对我校财政税务学院成立的祝贺。参会人员的交流和讨论丰富了财税学科的内涵。
  (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