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新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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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2日,我校召开新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42名新任中层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出席本次会议,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陈明代表学校党委、纪委重点强调了新任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需要树立和强化的四个方面的意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新任中层干部步入领导岗位,不仅要履行行政职责,还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协助正职领导干部落实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要贯彻落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协助正职领导干部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要在严于律己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管理和服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学生廉洁教育和学风建设。二是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树高线、守底线、筑防线。要始终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规矩底线;要加强教育,强化职责范围内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遵守课堂讲授纪律;要提升在复杂环境下与人打交道的能力,谨言慎行,抵住各种诱惑;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主动性。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好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要加强监督主动性,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分管工作领域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职责,坚持原则,对本单位内部发现的违反党规党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询问提醒,促其纠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和纪委汇报;充分发挥二级纪委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二级纪委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效果,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他希望各位新任中层干部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联系,为学校发展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以“严”和“实”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提升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贺小海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新形势下的纪律审查和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党章规定纪委的三大任务、五项工作及不同时期纪委工作的不同侧重点,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主要任务,三是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定位及工作方法。贺小海还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解读了有关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任务、主要内容以及党内监督体系的构成。
  (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