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 种 辩 证 法 的 交 锋

期次:第409期       查看:255



  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都尝试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结合,辩证法成为其方法论的关键。正如前苏联经济学史学家卢森堡所指出的那样,“反对普鲁东的论战就变成反对当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首先是反对其方法论的论战”。面对黑格尔辩证法“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公式,蒲鲁东和马克思的理解不同、运用不同,结论也就必然不同。
对辩证法本身的理解:概念堆积VS否定性力量
蒲鲁东自称拥有辩证法,但是他对辩证法的理解可以归纳为六个字:正题、反题、合题。正题就是“肯定”,指“好的方面”;反题就是“否定”,指“坏的方面”;合题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方法是“保留好的方面,去除坏的方面”。他将一些重要的经济范畴机械地置于正、反、合的框架之内,认为“使用价值”是正题,“交换价值”是反题,“构成价值”则是合题;“劳动”是正题,“资本”是反题,“平等”是合题;所有权的“共有”是正题,“私有”是反题,“互助”是合题,等等。蒲鲁东“正、反、合”的逻辑只看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形式,却丢失了辩证法的真正要义——矛盾统一体中否定性的力量才是推动事物发展运动的决定性力量。他将否定性力量完全归属于“坏的方面”,认为只有消灭“坏的方面”保留“好的方面”,“把一个范畴用作另一个范畴的消毒剂”,才能实现社会的进步,这无疑是片面的。
  对此马克思指出,蒲鲁东实际上编造了一个公式,而后将一堆抽象和矛盾概念的串联,完全凭借任意的假设,再以一些孤立的事实加以歪曲佐证,其结论必然偏离。在马克思看来,普鲁东创造出来“构成价值”学说和超社会理论,不过是对李嘉图价值理论的乌托邦式说明。蒲鲁东的错误,从辩证法角度来看,是由于他机械地认为“合题是通过对两项绝对对立的概念不断地肯定或不断地否定”,从而否认了矛盾双方统一于具体的、现实的运动过程之中。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把“坏的方面”作为推动历史发展的新生力量加以肯定,他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
对辩证法逻辑起点的把握:二元对立VS矛盾共同体
蒲鲁东将所有问题的逻辑起点割裂为二元对立,“人的理性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需要区别自我与非我、精神和物质、灵魂和肉体。”而实际上,黑格尔辩证法的起点是一个统一的矛盾共同体,“这种本有的东西是潜在的,因为它以思维中的统一为形式;它也可以说是现实的,因为它以存在着的统一为形式。”
  马克思在辩证法的逻辑起点上,汲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首先,承认了矛盾共同体是辩证发展的“本有”,蕴含着现实性与潜在性的矛盾,历史就是在否定和不断否定自身的过程中展现生命进程的。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哲学的贫困》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作为否定因素天然地包含在封建社会之中,同样,资本主义在蕴含自身肯定因素的同时也必然包含否定的因素,“资产阶级借以在其中活动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决不是单一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一种产生压迫的力量。”资本主义的最终命运取决于这个矛盾共同体的辩证运动。其次,马克思找到了这个“本有”的最本质的内涵,那就是在具体的、感性的、历史中的人的实践活动。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已经自觉地从生产关系入手,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人们借以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以及这一经济关系发生发展的规律,也就是研究“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以及“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至此,在辩证法的逻辑起点上,马克思完成了对包括黑格尔在内的一切过去的辩证法的扬弃和超越,它不再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分化和异化,而是历史的真正在场。
对辩证法的演绎:合而为一VS对立统一
黑格尔辩证法逻辑演进规律是自我异化——自我扬弃——自我回归,是从“不变意识”出发,经过“异己”的自我扬弃,最终走向“合而为一”,“最初把表现成形态的不变意识当作一个异己的现实对象的那种外在关系,它必须把它提高到绝对的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虽然历史成了“精神现象学”,是围绕“绝对精神”而展开的观念的、思辨的、抽象的历史,但是揭示出了对立统一这一辩证法的根本特征。而蒲鲁东的辩证法演绎过程实际上是:分裂——消灭对立面——同一,因为他把各个环节、所有观念都看成“是同样简单和普遍的”,不承认辩证法是现实和历史生命力的体现,而是把它当成了“脚手架”,认为“我们只有靠我们的观念搭成的一种脚手架才能达到科学境地。”所以,在马克思看来,蒲鲁东对辩证法的演绎“从来没有超越过头两级即简单的正题和反题”,其结果只能得出历史和逻辑、历史和现实的彻底同一。
蒲鲁东和马克思在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时,都运用到辩证法。但是面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丰富遗产,蒲鲁东理解为概念的堆积,马克思则看到了否定性的革命力量;蒲鲁东将逻辑起点设定为二元对立,马克思则认同为矛盾的统一体;蒲鲁东将辩证法演绎为合而为一,马克思则认为是对立面的矛盾运动。也正是在对蒲鲁东《贫困的哲学》的批判中,马克思明确了历史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一是将历史辩证法的对象性活动确定为社会物质生产实践;二是将历史辩证法的研究内容确定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发展史;三是将未来社会实现途径的主体确定为历史中的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姜汪维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