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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撰历时五年,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1998年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当时条件还不成熟,最终搁置。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2020年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做出编纂民法典重大部署至今,据不完全统计,我校教师发表关于民法典编纂的核心期刊论文36篇、各类论文64篇,出版专著近十部。我校法学院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共同主办四次全国性的民法典研讨会,就民法典各分编,尤其是人格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进行了深入研讨。最高法院贺小荣大法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黄薇主任等都曾多次出席。此外,法学院就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学者建议稿和立法说明,并专门组织召开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司法部相关司局和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会议,为物业服务合同整章纳入民法典作出了贡献。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启动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向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发来函件,希望我们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学院一共组织了八次共计50多个小时的研讨,形成了14万字的修订意见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是《民法典》征求意见过程中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的修订建议,不少内容为最终文本所采纳。

5月22日《民法典》上会审议以来,我校教师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网、《法制日报》等媒体采访二十多人次,应邀在《中国人大》《光明日报》《人民论坛》《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撰写解读文章多篇,在《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和立法亮点宣讲上,积极发出“中财大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