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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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我校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参与共建实务部门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中心、北京金融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建设方向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法学院)